關于河源市2017年第三季度國家和省重大政策
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的報告
市政府:
根據《廣東省審計廳關于印發2017年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審財[2017]35號)的要求,我局2017年第三季度組織開展了全市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情況的跟蹤審計,重點審計了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深圳全面對口幫扶河源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抽查了市科技局、經信局、商務局、發改局、深圳對口幫扶河源指揮部等5個部門單位和部分縣(區)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現將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我市承擔的85個科研項目中有66個未按時完成結題驗收工作,其中37個項目沒按規定時限提出結題驗收申請或沒履行延期驗收申請,逾期時間超過1年。
2015-2016年,我市到期的省級科研項目85個,其中:已經完成驗收項目16個,涉及科研補助資金430萬元;延期項目2個,涉及科研補助資金1600萬元;應結題驗收而尚未完成驗收項目66個,涉及科研補助資金2213萬元;退出項目1個,涉及資金50萬元,資金已經退回。
未驗收的66個項目中,正在準備驗收或申請驗收的項目27個,涉及資金910萬元;后補助項目2個,涉及資金400萬元;沒按規定時限提出結題驗收申請或沒履行延期驗收申請的項目有37個,且逾期超過1年,涉及資金903萬元。
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省科技計劃項目結題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粵科監審字〔2014〕121號)“第十八條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省科技廳可執行項目終止結題(即被動終止結題)……(三)項目逾期超過1年,經催促仍拒不申請驗收結題的”的規定,建議市科技部門對未按規定時限提出結題驗收申請或沒履行延期驗收申請的項目進行督促,對超過1年未提交結題驗收申請的項目予以終止結題。
(二)東源縣生產力促進中心承擔的3個項目違規支出科研經費19.41萬元。
1、東源縣生產力促進中心綜合性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中,會議費開支共17.5萬元,其中1筆15.99萬元轉賬到東源縣科技創新中心,延伸審查東源縣科技創新中心,發現該中心會議費支出均為辦公用品、日用品、招待費、燃油費、電話費等一些雜項支出,并無關于會議費的實質性支出,其他項目支出中也沒有與會議費有關的支出。
以上行為違反了《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經費會計核算和會計制度匯編》二、經費使用開支范圍“6.會議費:是指在項目(課題)研究開發過程中開展學術研討、咨詢、項目協調、驗收、鑒定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費用”的規定。
2、優質早鐘6號枇杷豐產栽培技術應用及示范項目中,專家咨詢費開支7筆共2.42萬元,其中6筆所附發票項目為餐費、住宿費、培訓費等的開支,涉及金額1.84萬元
以上行為違反了《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經費會計核算和會計制度匯編》二、經費使用開支范圍“11. 專家咨詢費:是指在項目(課題)研究開發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的規定。
3、優質藍莓栽培技術研究與應用示范項目中,會議費開支共4.58萬元,其中2筆所附發票項目為餐費、住宿費等的開支與會議費無關的開支,涉及金額1.58萬元。
以上行為違反了《廣東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經費會計核算和會計制度匯編》二、經費使用開支范圍“6.會議費:是指在項目(課題)研究開發過程中開展學術研討、咨詢、項目協調、驗收、鑒定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費用”的規定。
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7號)第六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的規定,要求東源縣生產力促進中心將3個項目中擴大開支范圍資金共19.41萬元退回東源縣財政局并調整有關會計賬目。
審計期間,東源縣生產力促進中心能有效組織落實整改,在審計報告日前已將擴大開支范圍資金19.41萬元退回東源縣財政局。
建議市、縣(區)科技部門和財政部門加強監督管理,規范科研經費的使用。
(三)部分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專項資金滯留財政部門,未能及時發揮效益。
1、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3143.14萬元滯留在市財政局,未及時撥付使用。2015-2016年,市財政局共收到省財政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10130.99萬元,截至2017年6月底,尚有3143.14萬元未及時撥付。主要原因是相關資金的使用部門未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
2、和平縣財政局滯撥科研項目資金100萬元。2016年度省財政安排和平縣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專題資金100萬元,資金于2016年4月6日撥到和平縣財政局,截至2017年6月30日資金仍未撥付使用單位。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使用單位和平縣中小企業局辦公樓搬遷及裝修,延誤了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實施。
建議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及時制定資金分配計劃,推進相關項目建設;財政部門應及時撥付相關資金。
(四)其他關注事項。
廣東中興綠豐發展有限公司承擔的兩個科研項目的研究內容和研究成果存在重復現象。
廣東中興綠豐發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申請了“檸檬冷凍干燥與超微細處理關鍵技術研發和示范”星火計劃項目,2013年5月獲得資金30萬元,并于2016年1月通過了市科技局組織的驗收;廣東中興綠豐發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申請了“檸檬精深加工及副產物綜合利用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產學研項目,2013年5月獲得資金100萬元,并于2016年2月通過了省科技廳組織的驗收。
通過查看項目申報書和驗收書,審計發現,“檸檬冷凍干燥與超微細處理關鍵技術研發和示范”項目主要研究檸檬凍干技術和檸檬精油提取技術,均已包含在“檸檬精深加工及副產物綜合利用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項目中。同時,“檸檬冷凍干燥與超微細處理關鍵技術研發和示范”項目的8個主要研究成果均包含在“檸檬精深加工及副產物綜合利用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項目的成果中。
二、深圳對口幫扶河源政策措施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我市未與深圳市共同制定產業轉移共建目標和規劃。
截至2017年8月30日,我市與深圳市尚未未按照《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珠三角地區與粵東西北地區全面對口幫扶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粵委辦〔2016〕81號)“6.加快推進珠三角產業梯度轉移……幫扶雙方要共同制定產業轉移共建目標和規劃”的要求共同制定產業轉移共建目標和規劃。
根據市經信局提供的資料,產業轉移共建目標和規劃正在制定中,目前已經開始征求意見。
建議市政府責成市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相關工作,及時出臺產業轉移共建目標和規劃。
(二)我市未按照要求提供產業需求目錄。
截至2017年8月30日,我市未按照《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珠三角地區與粵東西北地區全面對口幫扶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粵委辦〔2016〕81號)“6.加快推進珠三角產業梯度轉移……被幫扶市要提供產業需求目錄,與幫扶市精準開展產業對接。”的要求提供產業需求目錄。
建議市政府責成市相關部門對全市產業需求進行調研,盡快出臺產業需求目錄,并與深圳市進行產業對接,推進產業幫扶工作。
(三)我市未與深圳市共同制定三年幫扶實施方案。
截至2017年8月30日,我市與深圳市未按照《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珠三角地區與粵東西北地區全面對口幫扶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粵委辦〔2016〕81號)“39.落實工作責任幫扶雙方要制定三年幫扶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突出產業轉移共 建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短板領域幫扶事項對接,量化細化分解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要求制定三年幫扶實施方案。
建議市政府責成市相關部門積極與深圳市溝通協調,及時制定三年幫扶實施方案。
(四)部分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未發揮資金效益。
深圳市寶安區財政局于2016年10月劃撥2億元產業園共建項目資金到寶安對口幫扶龍川指揮部與龍川縣扶貧辦共管賬戶中,截至審計之日,該筆資金尚未使用。
主要原因是第二輪(2017年至2019年)對口幫扶剛剛啟動,園區共建模式尚未明確,具體建設項目尚未確定,所以目前該幫扶資金尚未使用。
建議龍川縣有關部門應會同對口幫扶指揮部著手研究與規劃共建的建設項目,并報龍川縣政府審定,盡快啟動建設項目發揮效益。
三、以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關于各縣區和市直“未按時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就讀學籍對比工作”問題的整改情況。
截至2017年9月底,全市中小學核定建檔立卡(含低保、殘疾、五保)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17761人,其中,源城區、東源縣、龍川縣、紫金縣、連平縣、和平縣、江東新區已將資助資金全部發放到位,市直學校已落實到位資金142.45萬元,目前正在發放之中。全市目前已發放到位資金5413.735萬元。
(二)關于江東新區“部分項目資本金不足”問題的整改情況。
江東新區臨江鎮聯新-澄嶺-前進片區基礎設施項目、江東新區產業園區2.35平方公里棚戶區改造項目兩個項目的資本金已經全部到位,通過整改共補充資本金11800萬元。
(三)關于江東新區“違規征用土地”問題的整改情況。
江東新區對超紅線征收的743.15畝土地不改變土地用途,并限期恢復原貌。待補齊征地審批手續后,再辦理實質上的征收手續。
(四)關于東源縣“未對部分應免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清理”的整改情況。
東源縣發改局已經對相關收費進行清理,對已公布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進行調整。
(五)關于東源縣“未按要求清理中介服務事項”問題的整改情況。
東源縣已經對照上級文件要求,對縣交通運輸局和縣環境保護局應清理規范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進行了清理。
河源市審計局
2017年10月9日
信息來源:審計局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