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河源市2017年第四季度國家和省重大政策
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的報告
市政府:
根據《廣東省審計廳關于印發2017年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審財[2017]35號)的要求,我局2017年第四季度組織開展了全市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觀調控部署情況的跟蹤審計,重點審計了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抽查了市衛生計生局、市財政局等2個部門單位和部分縣(區)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現將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河源市縣辦公立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情況。
河源市共有縣辦公立醫院20家,其中綜合性醫院9家、中醫院6家、婦幼保健院5家。2016年全市縣辦公立醫院門急診總數為3169135人次,其中綜合性醫院合計門急診總人次2082198,占比65.70%,中醫院門急診總人次415782,占比13.12%,婦幼保健院門急診總人次671155,占比21.18%。全市縣辦公立醫院共有床位編制數4931張,現有床位數4758張,在建床位數3843張,2016年全市縣辦公立醫院平均開放床位數4650張、平均占用總床位日數6.4天。截至2016年底,全市常住人口3073.7千人,全市縣辦公立醫院現有床位數4738張,平均每千人常住人口擁有床位數1.54張,其中東源縣每千人擁有床位0.66張、紫金縣每千人擁有床位1.2張,東源縣和紫金縣的縣辦公立醫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數尚未達到1.8張的目標要求。
(二)縣辦公立醫院總體財務狀況。
根據我市各縣(區)衛生計生部門填報的審計調查表反映,2016年度,全市縣辦公立醫院收入合計152351.35萬元,其中財政補助收入18640.77萬元,占比12.24%;科教項目收入3萬元,占比0.002%;醫療收入131446.14萬元(含藥品收入49315.16萬元),占比86.28%;其他收入2261.44萬元,占比1.48%。全市縣辦公立醫院醫療收入總額131446.14萬元,其中源城區醫療收入總額16426.40萬元,占比12.50%;紫金縣醫療收入總額23238.86萬元,占比17.68%;龍川縣醫療收入總額42207.28萬元,占比32.11%;連平縣醫療收入總額17780.35萬元,占比13.53%;和平縣醫療收入總額25689.25萬元,占比19.54%,東源縣醫療收入總額25689.25萬元,占比4.64%,全市各縣(區)醫療收入分布不均,主要是全市縣辦公立醫院實際服務能力分布不均所致。截至2016年底,全市縣辦公立醫院資產總額201188.14 萬元,負債總額78617.61 萬元,凈資產總額95778.11 萬元,其中連平縣第二人民醫院存在資不抵債情況。
(三)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建設項目開展情況。
1、中心衛生院升級建設。
全市共有3所中心衛生院升級建設任務,分別是龍川縣第二人民醫院、藍塘中心衛生院、東源縣船塘中心衛生院,截至2017年10月底,已經全部開工建設,省級資金15588萬元已經全部到位。
2、中醫院建設。
全市共有2所中醫院建設任務,分別是和平縣中醫院和連平縣中醫院建設項目,其中和平縣中醫院已經于6月份開工建設,連平縣中醫院截至2017年11月尚未開工。
3、縣辦公立醫院升級。
全市共有16所縣辦公立醫院升級任務,截至2017年11月底,紫金縣人民醫院和紫金縣婦幼保健院已經完成主體工程建設,龍川縣婦幼保健院已經完成設備招標工作,其余建設項目正處于選址和辦理施工手續階段。
4、試點醫聯體。
我市試點醫聯體項目選擇和平縣作為試點,截至2017年11月底,和平縣已經出臺了《和平縣組建縣鎮醫療聯合體實施方案》,明確了工作任務,提出了具體的實施時間要求。
5、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
2017年全市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任務19個,截至2017年11月底,竣工6個,在建12個。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組織管理機制和問責制度建立執行方面。
1、紫金縣、龍川縣、連平縣和東源縣未按要求成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項目領導小組。
未能落實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衛〔2017〕62 號)關于“三、(一)……所屬縣(市、區)政府均應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項目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各項目建設。”的要求。
2、源城區、紫金縣、龍川縣、連平縣和東源縣未按照要求及時出臺項目具體實施方案。
未能落實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衛〔2017〕62 號)關于“三、(一)……各項目地級市、縣(市、區)應在1個月內逐個項目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每個項目的工作目標、任務及時間表、路線圖……”的要求。
3、紫金縣、連平縣、和平縣未建立臺賬制度。
未能落實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衛〔2017〕62 號)關于“三、(四)……建立臺賬制度,逐條逐項推動工作落實……”的要求。
4、連平縣、和平縣和東源縣未建立項目建設相關管理人員職責檔案。
未能落實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衛〔2017〕62 號)關于“三、(五)……建立項目建設相關管理人員職責檔案,實行項目質量和廉政建設終身負責制……”的要求。
建議市政府責成有關縣(區)按照省工作方案的要求,盡快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建立臺賬制度,健全項目管理人員職責檔案,切實落實省有關措施要求。
(二)部分資金滯留在市財政部門,未及時撥付。
1523.55萬元省財政專項資金未及時撥付,滯留在市財政部門,包括:河源市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項目資金401萬元(粵財社[2017]65號),2017年縣鎮醫聯體建設補助資金500萬元(粵財社[2017]65號),2017年衛生人才培訓資金622.55萬元(粵財社[2017]113號)。
建議市政府責成市財政局盡快撥付相關資金。
(三)部分工作進展緩慢。
1、2017年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進展緩慢。
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項目進展緩慢。全市2017年應啟動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項目19個,截至11月底僅完成6個,在建12個,還有1個(連平縣忠信衛生院)尚未開工建設。
2、醫聯體項目推進工作滯后。
和平縣未按照《和平縣組建縣鎮醫療聯合體實施方案》的要求推進相關工作。按照《和平縣組建縣鎮醫療聯合體實施方案》的要求,2017年9月前,和平縣應起草章程和考核辦法、完成遠程會診等軟件的招標和安裝工作,但是截至2017年11月底,以上工作尚未完成。
建議市政府責成有關縣(區)和部門加快推進項目進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河源市審計局
2017年12月20日
信息來源:審計局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