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做好國慶節期間藥店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及時排查風險隱患,督促藥店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保障群眾正常用藥需求,市市場監管局在國慶節期間組織各縣區局開展藥店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檢查。
一是統一部署,強化監管職責。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各縣
區局統一行動,在監管轄區內開展藥店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檢查,重點檢查藥店是否嚴格落實《廣東省零售藥店哨點監測工作規范指引(2022年第二版)》《廣東省疫情風險區域保障群眾用藥工作規范指定(2022年第二版)》(以下簡稱兩個《指引》),及時報送檢查情況,督查藥店落實疫情防控要求。
二是加強抽查,防范風險問題。市局隨機在源城區和東
源縣暗訪抽查藥店落實疫情防控情況,檢查中發現有部分藥店未嚴格落實顧客進店三查驗,特別是掃場所碼和出示健康碼工作的情況,市局及時將存在問題反饋相關縣區局,督促及時跟蹤整改落實情況,持續規范藥店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嚴格處理,壓實主體責任。各縣區局堅持風險管理、
全程監控,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壓實藥店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科學、精準防控要求,有效發揮哨點監測敏感性和警惕性。對未嚴格執行兩個《指引》要求的藥店采取限期整改處理,對屢次未嚴格執行要求的藥店采取停業整頓處理。
據統計,9月26日至10月7日,全市共出動檢查人員832人次,檢查零售藥店571家(其中連鎖零售藥店213家,單體零售藥店358家),限期整改101家,停業整頓1家。
(市局藥化科 潘康莉 供稿)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