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省市場監管局統一部署,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深入開展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全面推進重點領域執法,聚焦關系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產品、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現向社會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3宗。
一、源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轄區某電動車銷售經營部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案
2023年2月16日,源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市監局)對轄區某電動車銷售經營部進行抽查,發現該電動車銷售經營部銷售的從惠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購入的電動自行車“結構(腳蹬間隙),反射器、照明和鳴號裝置(照明)”項目不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當事人銷售不合格商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區市監局對該電動車銷售經營部進行了行政處罰。
啟示建議:電動車銷售商家要熟悉《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標準》(GB17761-2018),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要求,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拒絕購入不符合國標、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未取得CCC認證以及非法改拼裝的電動車。
二、連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轄區某商場非法銷售衛星電視機頂盒案
2023年1月14日,連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連平縣局)對轄區內某商場進行檢查,發現該商場內有4部在售的衛星電視機頂盒。經查,當事人通過非法渠道購進衛星電視機頂盒及衛星電視信號接收器4套。當事人非法銷售衛星電視機頂盒的行為違反了《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第四條的規定。依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連平縣局對該商場進行了行政處罰。
啟示建議:國家對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的生產、進口、銷售、安裝、使用實行許可制度,生產企業生產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只能銷售給依法設立的安裝服務機構,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因此,從事衛星地面接收設施經營活動的經營者應當立即下架衛星地面接收設施,不得繼續銷售。
三、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轄區某食品批發商行經營無標簽及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案
2023年5月4日,東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東源縣局)對轄區某食品批發商行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檳榔一批,其中部分包裝上無標簽信息,部分超過保質期。當事人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及超過保質期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一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東源縣局對該食品批發商行進行了行政處罰。
啟示建議:民以食為天,商家應該把顧客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確保銷售的產品都是符合安全標準的,防止任何差錯發生。遵守食品安全規定不僅可以避免受到處罰,同時還能避免聲譽受損和面臨潛在的訴訟風險。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