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華金林業有限公司等22戶市場主體(名單附后):
由本局立案調查的廣東華金林業有限公司等22戶市場主體(以下簡稱“上述市場主體”)涉嫌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案,現已調查終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現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內容告知如下:
經查,上述市場主體未依法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且近六個月未申報納稅;經執法人員兩次現場核查,上述市場主體未在登記住所(經營場所)開展經營活動,且無法通過登記信息與上述市場主體負責人取得聯系。
上述市場主體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但公司依法辦理歇業的除外。”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局擬對上述市場主體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第七條的規定,對上述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上述市場主體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并可以要求聽證。
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以公告方式送達。上述市場主體可自本公告送達(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三十日,視為送達)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本局提出陳述、申辯或要求舉行聽證。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特此公告
聯系人:鐘銳、邱宇峰 聯系電話:0762-3279710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