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河源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變更的復函
河發改核準〔2021〕6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河源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項目變更的復函
河源市康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市醫療廢物處置項目變更自有資金申請函》(河康環[2021]20號)、項目核準變更信息表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變更事項批復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管理的通知》(國發[2019]26號)有關規定,原則同意該項目資本金由原來的36.4%(即3146.98 萬元)變更為23.7%(即2046.98萬元)。
二、其他事項仍按河發改核準〔2021〕1號文執行。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9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