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核準〔2022〕3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河源220千伏上寨至和平雙回線路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供電局:
報來河源220千伏上寨至和平雙回線路工程項目核準信息表、《項目申請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降低河源北部220千伏電網運行風險,優化河源市220千伏網架結構,提升地區供電可靠性,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河源220千伏上寨至和平雙回線路工程項目(項目代碼為:2204-441600-04-01-578430)。
項目單位為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供電局。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河源市東源縣義合鎮、黃田鎮、燈塔鎮、駱湖鎮、船塘鎮、漳溪畬族鄉,連平縣繡緞鎮,和平縣合水鎮、公白鎮、陽明鎮、大壩鎮。
三、項目主要建設內容:(一)變電工程:500千伏上寨站擴建1個220千伏出線間隔;220千伏和平站擴建1個220千伏出線間隔。(二)線路工程:新建220千伏上寨站至和平站單回架空線路(按同塔雙回掛單邊建設),新建線路總長約1×102千米,導線截面采用2×630平方毫米;對220千伏上方甲乙線進行改造,改造線路總長約2×0.5千米,導線截面采用2×630平方毫米;對220千伏龍和線進行改造,改造總長約0.7千米,導線截面采用2×300平方毫米。(三)系統及電氣二次工程:兩側變電站均維持原有調度關系。新增220千伏線路配有功0.5S級電能表。原有綜合自動化監控系統擴容。新建220千伏出線均配置雙套電流差動保護,每套保護均采用兩路復用光纖通道構成的雙通道。升級500千伏上寨站站內原有220千伏線路故障測距裝置。(四)通信工程:沿上寨站至和平站的220千伏新建線路建設2條48芯OPGW光纜,形成上寨站至和平站的2條光纜路由,新建光纜長度約2×102千米。同時因線路改造,需恢復上寨站至方紅站220千伏線路的1條48芯OPGW光纜,新建光纜路徑長度約0.5千米。沿和平站至龍川站220千伏改造線路段建設1條36芯OPGW光纜,與原有光纜接續,恢復和平站至龍川站光纜路由,新建光纜路徑長度約0.7千米。
四、項目總投資為31167.0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7792.0萬元,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25.0%。
五、通過合理選擇架空線路路徑、確定桿塔回路數等達到節地目的;通過合理選擇導線截面、導線型號等達到節能目的;通過合理規劃設計塔型、選擇結構型式等達到節材目的;通過采用合理的基礎型式等達到環保目的。本工程按南方電網二級綠色低碳電網項目標準建設,通過上述“四節一環保”措施,依靠科學技術降低消耗,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切實保護生態環境。
六、項目建設和設備采購等招標和核準意見見附件。
七、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關于審批220千伏上寨至和平雙回送電線路工程線路路徑方案的復函》(東自然資函〔2021〕808號)、《關于220千伏上寨至和平雙回送電線路工程線路路徑方案的復函》(連自然資管制〔2021〕205號)、《關于220千伏上寨至和平雙回送電線路工程路徑方案的規劃意見》(和自然資函〔2021〕242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九、請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供電局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供電局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7日

附件:
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河源220千伏上寨至和平雙回線路工程
項目代碼:2204-441600-04-01-578430
注:核準部門在空格注明“核準”或者“不予核準”。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