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節審〔2022〕11號
市高新區投資促進局:
轉來《關于開展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飲料有限公司年產15萬噸飲料生產線技改項目節能審查的請示》(高投促文[2022]35號)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廣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的相關要求,我局對上述材料進行了審查,審查意見如下:
一、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飲料有限公司年產15萬噸飲料生產線技改項目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和建設方案符合國家相關節能法規及節能政策的要求,原則同意該項目節能報告。
二、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本項目擬改造現有生產車間,引進54000bph飲料無菌線一條,購置離心機、制氮機、PALL膜等國產設備,并配套水處理系統等公用工程設備,形成年產15萬噸飲料的生產能力。項目耗能量和主要能效指標:項目建成投產后,年綜合能耗4458.75噸標準煤(當量值),其中年電力消耗量1913.37萬千瓦時;年天然氣消耗量158.4375萬立方米。
三、請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飲料有限公司嚴格按照行業標準及規范落實節能報告各項節能措施,優先選用能效標準領先的產品和設備,將能效指標作為重要的技術指標列入設備招標 文件和采購合同,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藝及設備。并根據《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23331-2012)、《工業企業能源管理導則》(GB/T15587-2008)、《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 17167)等規范,健全能源管理體系,配備能源計量器具,建立能源計量管理體系。
四、請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飲料有限公司根據本審查意見和項目節能報告,對項目設計、施工、竣工驗收以及運營管理進行有效監督檢查,及時報告本審查意見落實情況和項目有關重大事項。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請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飲料有限公司組織對項目節能相關情況進行驗收,并將節能驗收報告報我局留存,同時按照《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相關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我局依據《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年第33號令),對項目組織開展節能監察。我局將適時對本節能審查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五、本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兩年內,如項目未開工建設,自動失效。如需延期或變更,請按照《廣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粵發改資環〔2018〕268號)等規定執行。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2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