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核準〔2025〕2號
連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報來《連平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核準廣東省連平縣大尖山鉛鋅礦擴建年產13萬噸地下開采工程項目的請示》(連發改〔2025〕2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完善連平縣大尖山鉛鋅礦開采工作,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廣東省連平縣大尖山鉛鋅礦擴建年產13萬噸地下開采工程項目(項目代碼為:2404-441623-15-01-390987)。
項目單位為廣東省連平縣大尖山鉛鋅礦。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河源市連平縣元善鎮連平縣大尖山鉛鋅礦礦區。
三、項目建設規模及建設內容:本項目礦區面積1.0324平方公里,生產規模13萬噸/年,開采標高為+590米至-200米,采用地下開采方式。主要建設內容包括井巷工程 5400米,延長斜井 310 米,中段調車場 638.5 立方米,中段巷道支護 435 立方米,泵房 243.5 立方米,上述含電氣工程、通風工程、安全設施及其他附屬工程。預計年產鉛金屬量1906.59 噸、鋅金屬量3187.39 噸及其他附屬產品。主要設備有淺孔鑿巖機、探水鉆機、裝巖機、井內裝載車、提升機、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等。
四、項目總投資為3100萬元,其中項目資本金為3100萬元,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為100.0%。
五、請項目單位按照環保和資源利用等方面的規定要求建設項目。
六、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七、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采礦許可證》(證號:C4400002009013220002766)、《連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廣東省連平縣大尖山鉛鋅礦擴建年產13萬噸地下開采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審查意見的批復》(連府函〔2024〕131號)、《關于廣東省連平縣大尖山鉛鋅礦擴建年產13萬噸地下開采工程用地的意見》(連自然資管制〔2025〕004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九、請廣東省連平縣大尖山鉛鋅礦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規劃許可、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手續。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請廣東省連平縣大尖山鉛鋅礦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附件: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0日
附件:
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廣東省連平縣大尖山鉛鋅礦擴建年產13萬噸地下開采工程項目
項目代碼:2404-441623-15-01-390987
注:核準部門在空格注明“核準”或者“不予核準”。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