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據
為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秩序,切實維護教育公平,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 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法律法規文件精神。
二、主要內容
整個文件共4個部分,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秩序,切實維護教育公平,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努力構建全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科學、規范、有序的工作機制。
(二)目標任務 。
1.規范義務教育招生行為。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合理確定招生范圍,加強招生計劃管理,規范民辦學校招生行為,建立招生預警機制,依法保障學生入學權利,簡化證明材料要求。
2.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推進招生錄取模式改革,完善自主招生辦法,落實指標到校政策,規范學校招生行為。
3.保障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保障隨遷子女入學權利,加強留守兒童入學管理,保障貧困家庭子女入學,做好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做好殘疾人普通高中招生入學工作,落實各類教育優待政策。
4.加強新生入學管理。加強學生分班管理,嚴格規范學籍管理。
(三)保障機制。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優化資源均衡配置,推進招生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陽光招生,深化違規招生治理,壓實政府履職責任,加強招生政策宣傳。
三、實施時間
該方案印發之日起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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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