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支出型醫療救助對象醫療救助起付標準的通知
HBG-2024-031
河醫保發〔2024〕87號
各縣醫療保障局、江東新區社會事務局,市醫保局源城分局、市醫保管理中心:
根據《河源市醫療救助實施細則》(河醫保發〔2024〕2號)有關規定,及2023年河源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現就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支出型醫療救助對象醫療救助起付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5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支出型醫療救助對象年度救助起付標準,分別為2756.4元、6891元。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開始實施,2025年12月31日失效。
河源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11日
本文件政策解讀地址:http://www.debanghlw.com/zwgk/zfgb/2024/12/zcjd/content/post_642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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