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23年10月3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該部法律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果的標志性體現,是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的重要法治基礎。
1.實施《反有組織犯罪法》,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2.貫徹實施《反有組織犯罪法》,同心協力護航平安高新。
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的義務。
4.依法舉報有組織犯罪,讓黑惡勢力無處藏身。
主辦: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承辦:河源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 管理維護:河源市政務數據服務中心
粵ICP備12032302號 |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 網站標識碼:4416000024
技術保障郵箱:zwxxk3323628@163.com 高考網絡泄題舉報電話:0762-3326969
建議使用1024×768分辨率瀏覽本網站 您是第-訪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