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七屆人大八次會議第20210048號代表建議協辦意見的函
河環函〔2021〕48號
市林業局:
現就周輝澤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快客家文化公園第四期工程建設的建議,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為滿足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和國家園林城市復檢標準,更好擴大我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建議加快客家文化公園第四期工程建設。
客家文化公園第四期工程屬于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對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未作規定,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無需辦理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項目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環保法律法規,落實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環保措施,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5月24日
(聯系人:黃振華,電話:13018791978)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