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類別:B)
河環函〔2019〕402號
黃練雄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發展民宿和農家樂要注意生態環境保護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我市鄉村生態資源豐富,環境優美,空氣質量常年保持在優良水平,是健康養生、休閑度假的生態旅游勝地。同時,我市作為粵港地區重要的飲用水源地和生態屏障,地理位置非常敏感,水資源戰略地位十分重要,生態環境保護壓力相當大。你們適時提出的《關于發展民宿和農家樂要注意生態環境保護的提案》,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五位一體”的發展理念,對于進一步加強水環境保護、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圍繞民宿和農家樂高質量發展,我市做了大量工作。
一、主要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規劃引領,科學謀劃產業發展。近年來,為了加快并規范我市旅游業的轉型升級,我市嚴格按照“先規劃后建設”和“嚴格保護、合理開發、永續利用 ”的原則,堅持科學規劃,防止盲目開發、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破壞生態環境與自然景觀,編制了《河源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萬綠生態旅游產業園總體規劃》《河源市旅游業十三五規劃》等,保證旅游產業發展的科學性、規范性。同時,我市正在草擬民宿或農家樂等標準及扶持政策,指導精品民宿及農家樂發展。
(二)加強管理,提高服務質量與水平。大力貫徹實施《旅游法》,出臺和補充了關于資源開發、旅游飯店、旅行社、景區景點、質量監督等方面的一系列管理文件,通過開展旅游市場專項整治活動,規范旅游經營行為,落實環保要求。同時,旅游部門加強了對旅游從業人員包括民宿、農家樂經營者的教育和培訓,培植環保觀念,增強其生態保護意識。
(三)聯合行動,依法清拆違法農家樂。一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及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工作要求,環保部門會同源城區政府于2016年底對新豐江水庫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的4家農家樂予以依法關停(分別是墩頭林場大排檔、明月泉飲食山莊、桂山客家餐館及菜園子農莊),并于2018年5月由源城區政府組織力量對這4家農家樂的相關建筑物依法全面拆除,共計拆除面積達4000平方米。二是建立健全水源保護區日常巡查長效機制,杜絕已整改問題死灰復燃,實現精準管理。今年6月中旬,生態環境部門再次派出執法人員對一級水源保護區進行巡查,未發現上述已拆除的4家農家樂有復產跡象,切實保障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
(四)多措并舉,對庫區周邊餐飲旅業規范管理。一是由東源縣政府組織開展臨江臨湖餐廳整治。2018年底,該縣對轄區內臨江臨湖餐飲旅業項目進行排查,其中臨江餐飲旅業項目46家,臨湖餐飲旅業項目108家,共計154家。根據排查情況,該縣環保部門共出動執法檢查人員308人次,對存在問題的36家餐飲旅業項目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限期整改,經營廢水應配套隔油池、三級化糞池,廢水經預處理后自行消納,并妥善收集處置生活垃圾,確保項目區域內環境衛生整潔。二是由源城區相關鎮街及部門對源城區范圍內臨湖農家樂進行排查整治。經排查,河源市源城區環庫公路邊約有30家農家樂,這些農家樂均為當地塔坑村原住民經營,餐飲廢水均經配套隔油池、三級化糞池處理后排放到附近小溪匯入萬綠湖。同時,為進一步解決塔坑村小組生活污水問題,源城區源南鎮政府已按相關要求,擬實施源城區環庫公路(塔坑村段)餐飲廢水和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目前該項目已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已立項。三是由住建部門通過合理配置垃圾收集運輸設施、積極倡導和推行垃圾分類處理,對民宿和農家樂經營過程中垃圾進行有效處理,防止因垃圾處理不當造成對生態環境的污染。
(五)加強宣傳,推動和諧發展。一是重視引導萬綠湖周邊的民宿和農家樂開展環保教育宣傳,開設了環保宣傳欄和環保廊,要求導游員通過背環保袋,講解環保知識等寓教于游的方式,讓游客也成為環保使者。二是連續多年組織全市開展了“六·五”世界環境日、“環保宣傳月”、“環境文化節”等環境公益活動,開展了知識競賽、攝影比賽、圖片展覽、廣場活動、農村環保等專題宣傳活動,大力宣傳農村環保科普知識,提高村民和民宿、農家樂經營者的環保意識。
近年來,我市在推進民宿和農家樂高質量發展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一是環庫公路周邊仍有農家樂的餐飲廢水經簡單處理后排入附近小溪,匯入萬綠湖。二是受資金不足、征地困難等因素影響,庫區相關村鎮污水管網及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進展較慢。三是部分民宿和農家樂經營者的環保意識不強,未落實好相應的環保措施。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接下來,我市在發展民宿和農家樂過程中,將繼續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
(一)調查摸底,科學規劃。結合鄉村振興工作及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工作,開展民宿和農家樂調查,對全市民宿和農家樂的經營情況、環保情況進行摸底,特別是萬綠湖周邊的項目。對存在問題的民宿和農家樂加大執法查處力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污染物達標排放,促進民宿和農家樂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二)出臺標準,完善管理。依據《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農家樂(民宿)建筑防火導則(試行)》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兩個河源”的發展實際, 出臺全市民宿和農家樂標準,規范民宿和農家樂行業發展,提升民宿和農家樂質量。推進民宿和農家樂經營證照全覆蓋,加強民宿和農家樂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服務質量、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對民宿和農家樂實行評星評級,提高民宿和農家樂管理水平、服務水平,打造良好的民宿和農家樂品牌,引導民宿和農家樂高端化、精品化發展。
(三)多措并舉,綜合整治。認真組織實施《東江新豐江河源段水環境綜合整治三年行動方案》(河府辦〔2019〕15號)。一是加快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運營管理,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東江、新豐江沿岸村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020年底前實現行政村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80%以上。二是加強農村生活垃圾設施建設,做到“戶收集、村集中、鎮轉運、縣處理”。今年年底前,完善村莊標準垃圾屋、收集點和保潔員配置,完善農村垃圾處理各級財政投入機制,完善農村衛生保潔長效運營機制。三是全面取締河流沿岸非法餐飲場所,依法整治相關審批手續不齊全和治理設施不完善的餐飲場所,加強對已取得合法手續的餐飲場所環境監管,確保污水、垃圾得到有效處理,減輕對河湖水質影響。
(四)加大宣傳,增強意識。通過主流新聞媒體、“互聯網+”等新媒體及印制宣傳畫冊等多種宣傳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環保知識宣傳,引導民宿和農家樂經營者注重生態環境保護,建立民宿和農家樂與生態環境的良性關系,進一步提高民宿和農家樂的吸引力,實現產業發展和生態保護互利共贏。
我市一向把保護萬綠湖作為義不容辭的重要職責,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今后也必將按照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在發展民宿及農家樂的過程中,一如既往地抓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引導企業依法守法經營。最后,感謝你們提出的建議!希望你們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特此答復。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7月19日
(聯系人:張明輝,聯系電話:0762-3222619)
抄送:市政協提案法制委、市府辦公室(綜合四科)。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