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市府辦公室印發《河源市鄉村產業項目點狀供地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于2022年4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出臺《實施細則》?
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近年來,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深入實施,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大量涌現,鄉村產業用地需求極為旺盛。2019年12月20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出臺了《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實施點狀供地助力鄉村產業振興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字〔2019〕7號),正式建立了適用于鄉村振興產業的點狀供地制度。為進一步提高點狀供地項目落地效率,我市利用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契機,將“建立點狀供地快速落地機制”列入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任務,在學習浙江省德清縣等地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此《實施細則》。
二、《實施細則》的文件依據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5.《國務院關于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2號);
6.《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實施點狀供地助力鄉村產業振興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字〔2019〕7號);
7.其他相關政策文件。
三、《實施細則》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實施細則》共八章三十一條。
第一章為總則。明確了政策依據及點狀供地實施范圍、實施原則;明確了點狀供地年度計劃制度,明確了點狀供地項目“1+N”實施方案報批和并聯實施機制。
第二章為規劃管理。明確了規模預留、調規及規劃編制流程。
第三章為用地審批。明確了新增建設用地專項指標要求及使用流程;明確了用地審批方式,項目范圍內的建設用地可按照征轉合一、征轉分離、不征不轉、“三舊”改造的方式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未納入建設用地開發范圍的,可作為生態保留用地合理利用。
第四章為土地供應。明確了土地供應主體、供地單元、供地方式確定原則、帶方案供地、供應方式和地價確定等內容。
第五章為用地登記。明確了登記原則、分割轉讓及抵押限制。
第六章為供后監管。明確了開發利用、供后監管職責、竣工驗收、閑置處置和懲戒措施。
第七章為職責分工。明確了各級政府(管委會)、縣(區)級職能部門和市級職能部門職責。
第八章為附則。
四、《實施細則》解決了什么問題?
《實施細則》以點狀供地審批流程不夠靈活、村莊規劃未覆蓋、調規流程復雜、項目落地難等為問題導向,以“建立點狀供地快速落地機制”為目標導向,通過優化流程等措施,構建了點狀供地項目“1+N”的總體實施方案“一次過會、全程通行”的并聯審批模式,推動實現點狀供地項目快速高效落地。
五、《實施細則》有什么亮點?
(一)率先建立點狀供地快速落地機制。在全國范圍內先行先試,對現行點狀供地制度的“串聯”審批流程進行了優化,構建了點狀供地項目“1+N”的并聯審批模式,即:在《點狀供地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中附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國土空間規劃方案、用地報批方案、林地利用規劃方案、供地方案等打包形成“1+N”的總體實施方案。待《實施方案》批復后再依規定程序并聯開展用地調規、農轉用審批等流程,推動實現點狀供地項目“一次過會、全程通行”。通過優化審批流程、集中打包編制各類方案,從而達到縮短審批流程、降低用地成本,提高項目落地效率的目的。
(二)著力破解空間規劃問題。村莊規劃作為城鎮開發邊界外的詳細規劃,是開展鄉村振興建設活動的法定規劃依據。在目前村莊規劃未正式批準實施的情況下,《實施細則》通過在《實施方案》中附帶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方案,待方案經批準后將依法落實到縣、鎮級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解決了以往點狀供地項目無規可依的困境。
(三)率先實行年度計劃管理。參照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建立點狀供地年度計劃。由市、縣人民政府統籌鄉村休閑旅游、農產品加工流通等鄉村產業規劃安排,明確年度點狀供地項目選址及范圍、主導產業類型、開發強度、規模指標等條件,從而加強政府對鄉村產業點狀供地項目的引導和管控。
(四)率先制定操作指引。點狀供地項目涉及調、批、征、供、用全流程,審批環節多、范圍廣、專業性強。《實施細則》實施后,將配套出臺操作指引,明確點狀供地審批全流程的報批材料清單、材料范文等,為各縣區政府部門及項目業主單位提供規范化的流程服務,解決以往點狀供地項目審批因材料或程序不規范等原因反復退件的問題,提高點狀供地審批的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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